关于大数据商务学院拟发展共青团员的公示

根据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》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》相关规定,经个人申请、培养考察、团支部讨论推荐、分院团委组织审核,拟确定以下团员发展对象。

为广泛听取意见,接受群众监督,现予以公示。

公示时间:2026年4月3日—2026年4月7日(共5个工作日)

公示期间,如对以上人选有异议,请以实名、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大数据商务学院团委反映。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,提供具体线索,不得诬告诽谤。

联系人:李老师,电话:13844201892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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